覆議申請: 對於當地鑑定會鑑定,當事人有異議時,得於收受鑑定書之翌日起三十日內,敘明理由向該管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委員會申請覆議,但以一次為限。 已進入司 (軍) 法程序者,應向審理該案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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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類表單下載 筆 頁數 1/1 共有15筆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乙份 特委託 代為申辦,如有虛偽,願負法律責任。 此致 ooo警察局交通警察(大)隊( 分局) 委託人姓名: (簽名) 身分證統號: 地址: 電話: